历史沿革
学院建校60余年以来,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和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实施职业素质教育,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已为新疆及全国各地公安政法机关培养了一大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各民族公安政法应用型专门人才。
特色专业:
治安学
同学们主要学习治安学、行政法学、行政管理学、安全防范技术、侦查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接受公安行政执法和犯罪预防等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管理社会治安,预防处置治安案件、治安事件与治安灾害事故,指导和监督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基本能力。毕业以后能在公安、边防、国家安全等部门从事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管理、安全保卫、预防和控制犯罪以及治安学教学、科研等方面的工作。
七十多年来,学校培养培训的60000余名各类专业人才遍布天山南北,以“下得去、留得住、用得上”享誉全疆,成为新疆维稳工作的重要力量,其中许多人员已成为新疆公、检、法、司、律师等行业中的骨干精英和中流砥柱。学校已成为自治区公安后备力量的培养基地、在职民警的培训基地、公安部委托的国内反恐培训及中外警务合作培训基地。
报考条件
1996年9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出生的2018年浙江户籍汉族男性应届高中毕业生;已参加2018年浙江省公安警察院校招生综合测试并合格,符合公安院校招生条件和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填报志愿:考生应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选择提前录取批次,并填报新疆警察学院侦查学专业(维语方向)。
录取方式:根据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我省普通类二段线)和填报志愿,按招生计划1:2比例确定入围考生,组织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和政治考察。考试时间:7月5日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试;下午:面试。在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中,按公务员录用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2018年计划录取7名。
培养模式:考生录取后,须与浙江省公安厅签署定向委托培养协议,学生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学位后,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和考察要求的,按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选择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岗位(原则上在地市级以上公安机关),最低服务年限7年。在新疆警察学院就读期间,免学费,享受一定生活补助。
全国十大警校
1、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全国大学排名250名,中国高水平大学;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全国大学排名278名,中国一流大学;
3、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全国大学排名384名,中国高水平大学;
4、江苏警官学院——全国大学排名398名,区域一流大学;
5、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全国大学排名418名,中国高水平大学;
6、四川警察学院——全国大学排名418名,区域一流大学;
7、广东警官学院——全国大学排名452名,区域一流大学;
8、云南警官学院——全国大学排名452名,区域一流大学;
9、河南警察学院——全国大学排名464名,区域一流大学;
10、湖南警察学院——全国大学排名464名,区域一流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