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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课堂手机管理规定

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

学生课堂手机管理规定(试行)

根据学校班级学风建设的要求,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除任课老师教学要求之外,禁止学生在课堂内(按照学校制定的上课时间,包括晚辅导)携带、使用手机。

2、学生的思想教育,以班主任为主、任课老师为辅,共同负责。

3、学校将不定期开展课堂巡查(校系班三级巡查:校级三线联合检查、系内督查、班主任自查),对发现上课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由班主任责令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同时,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首次违规通报批评;第二次警告处分;第三次严重警告处分;逐级递增),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二、细则

1、班主任细则

1.1在班级实行课堂手机管理规定之前(含新生入学),由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学生课堂手机管理规定》的宣讲,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并组织学生签订《学生课堂手机保管承诺书》。

1.2手机保管箱日常保管与维护由班主任负责,在使用过程中有损坏由班主任报修,实训场室配备的手机保管箱由场室管理员负责保管、维护和报修;班级自配挂锁,班主任指定班干部作为钥匙的管理责任人,实训场室手机保管箱的挂锁由各班指定的班干部负责自带和上锁。手机保管箱人为损坏,由损坏人原价赔偿,班主任负责追赔。

1.3学生在课堂内违规使用手机且拒不配合任课老师管理,由班主任负责跟踪教育,并按照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处理。

2、学生细则

2.1学生在上课前5分钟内,自觉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并放入班级手机保管箱内。

2.2学生手机放入保管箱内,上课期间(含课间休息)不得随意取出手机。

2.3手机保管箱是学校公共财产,学生不得私自拆解或人为损坏。学生人为损坏手机保管箱或者拆解,除按价赔偿外,按照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学生操行评定办法》及《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进行教育处理。

3、任课教师细则

3.1任课老师在上课前5分钟负责提示学生将手机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并放入手机保管箱内。任课老师是上课期间学生手机安全保管责任人。

3.2下课后,由任课老师负责,督促班干部(班主任指定的班干部)把保管箱内的手机分发到学生手上,一人不漏。

3.3如有学生在课堂内违规使用手机,在提示教育后仍然拒不配合。任课老师根据情况在当时、课间休息或课后将信息反馈给班主任,由班主任进行教育和处理。

3.4上课期间,因教学需要使用到手机时,由任课老师根据教学内容安排。课前统一要求,课中严格管理。

三、服务与保障

1、为避免学生上课期间家长因联系不上而担心,班主任需提前告知家长学生上课期间不能使用手机,紧急情况可联系班主任或系学生管理副主任,并向家长提供班主任和系学生管理副主任电话号码。特殊情况需紧急使用手机的学生,向任课老师申请,经批准后领取到课室外使用。

2、系(室)、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教育,让学生认清利弊,切实解决思想症结,明确学校在课室禁止使用手机的意义。同时,要做好与家长的沟通工作,以取得家长的认同和配合。

广州市白云工商技师学院

教务处、学生处  

2018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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